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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北京10月28日消息(記者馬文佳 劉飛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和報紙摘要》報道,今年4月,浙江溫州試行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控制標準和超控制標準有償使用制度”,記者調查,半年過去,這項改革並沒有按照預期構想進行。而中央要求的“辦公用房清理騰退”工作,溫州表示,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。13-10-28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房屋貸款>>>
  溫州“第四公”改革的構想之一是“超標辦公用房有償使用制度”。時隔半年,溫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、溫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波表示:這個構想已經擱西裝淺。
  陳波:“原來當時的打算是想辦法制定一個標準,能室內設計夠搞些有償使用,現在看起來這個還是有點問題。目前按照中央這個規定下去,不允許超面積。”
  今年7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》,強調按照1999年頒佈的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》辦公用信用貸款房面積超標的應予以清理並騰退。
  在媒體對各地豪華政府大樓盤點的相關報道中,2005年啟用的“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”多次榜上seo有名。而當記者問及關於溫州市政府大樓的超標及清理騰退情況時,陳波只給出了辦公室的大概數據,人均辦公室面積10平方米。
  陳波:“按99標準來看,應該存在超的現象。大體上人均在10個左右。”
  1999年的《標準》對編製定員人均使用面積、各級辦公室面積都有具體量化要求。陳波表示標準一旦下來,肯定要執行到位。但是,這個1999年的標準在他看來,可以說算不上是“與時俱進”,從而在實際操作中“很難落地”。
  陳波:“99年拿過來,可能在底下就操作層面講,難度會增大。原來有些新名詞都沒有的。99年有沒有計算機用房啊?沒有。弱電、交控室這些之前的話,我估計沒有現在要求高吧。”
  而此次“兩辦”通知明確不得以“任何形式和理由”違規。7月底《人民日報》發表評論表示,“這次的‘兩辦’通知,更加清晰地划出了一條紅線。如果還有頂風越界的,就要‘一刀切’加大問責,決無情面可講”。
  除了辦公用房外,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,豪華政府大樓也應在清理範圍。
  竹立家:“我個人認為不能光僅僅是辦公樓內部辦公用房的清理,包括一些和政府形象不相適應的,讓群眾看著眼暈的辦公用樓也應該在清理範圍內。我個人認為可以通過置換、拍賣,使政府辦公用樓朴素化。”
  (原標題:溫州推行超標辦公用房有償使用擱淺 官方稱有難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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